曾经很期盼奥运会,因为国家会为了筹办奥运会进行很多设施的改造,这样可以加快一些拖拉的工程的完工。曾经也听到过一些关于奥运年会有一些政治问题出现的传闻。奥运年真的到了!政治问题的出现也得到了证实,是来自西南方向的问题。
而爆发的矛盾是针对“一支火炬”,有一些人想利用抢火炬来宣布自己的主张或引起关注。这种做法从本质上讲很容易被人误解,理解为要搞破坏,所以我非常不赞成用这种形式来引起别人的关注。抢火炬是不应该的,世界各国的警察都应该保障火炬手的安全。而根据各国的法规或世界公约,用游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主张是比较文明的。
中国人和其他各民主国家的公民普遍存在一种“意识形态”差异性的问题,导致了中国人的“爱国情绪”凌驾于对他国公民之上。出现了在韩国殴打韩国公民、在法国高举侮辱法国国家尊严的示威牌游行的场面。世界各国词汇中都有些辱骂性的词汇,人们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互相侮辱的情况,这个时候,无论是中国人还是他国人都应该冷静而不能出现动手打人侵害人权的行为,否则没有人会理解你所谓的“爱国”行为。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但是长期以来却奉行单一民族国家的策略,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教育和观念的同一性上。随着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共产主义的很多理论被证实不适合现实发展的需要,许多东欧民族纷纷寻求自我意识的体现。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自然是会有不同的观念,而由于自我教育在思维和意识上也会产生不同的想法。所以,我认为没有统一的“爱国主义”,也没有统一的“民族主义”。而面对与自己拥有不同主张的人时,应该冷静,不应该侮辱和殴打别人,不能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国家很多口号都是从建国以来一直喊到现在的,有一些口号虽然从理论上占不住脚但初衷是好的。而这些口号在很大程度上也由于弘扬“同一性理念”反而遭到更多人的反对。世界一直在变化,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可能还停留在什么纸老虎的口号的时代。所以,任何“口号”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
在今天这个社会,中国人需要的是“人权理念”,应该增强的是公民的法律意识。江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就很符合时代的需要。最近国内频繁爆发在博客里侮辱别人的事件,比如金莎在自己的博客中侮辱斯琴格日乐是“泼妇”,直到败诉了还一直认为自己的说法是有理的而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跨过了对别人进行人格侮辱的界限,还有李赛凤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侮辱诽谤自己先生的秘书江小莉女士等等都反映出中国人法律意识的淡泊,人权意识的沦丧。
公民存在着法律意识淡泊的问题,官员也存在着法律意识淡泊的问题,贪污腐败风气不断,而这些人很多都是对自己职位在认知上形成了一种“特权心理”。中国3000多年的官僚思想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基层官员利用特权可以扣押别人的土地使用证书或者随意注销,随意收回,可以推迟百姓投诉,可以不作为。也许“火炬传递期间”是很特殊,特殊到搞不好可以被上级责骂甚至丢掉乌纱帽。但是对于别人的吃饭问题和所谓的“脸面”问题哪个更重要?而这些投诉也并非什么扰乱奥运的“噪音”。
奥运是一件生活中的平常事,他不会对每个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只需要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把这个过程做完。正如期待的那样,他也会过去。希望不会因为有没有奥运会的存在国家依然能够加紧完善经济建设和解决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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